任职要求: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并完全符合附件《绵阳师范学院2026年直接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专任教师岗各类人才条件具体见附件3《绵阳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绵师院委发〔2024〕32号)。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一)专业条件要求
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数学、统计学
(二)年龄要求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1976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
(三)学历学位要求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研究方向:
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数学、统计学
福利待遇:
专任教师待遇按《绵阳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绵师院委发〔2024〕32号)执行。专职辅导员不享受业绩安家费,其科研启动费、租房补贴及绩效工资低职高聘等待遇,参照校内博士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