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科学技术史类
注:应聘人员如有特殊业绩,经学校认可,博士研究生可不受以上职称、学科等条件限制。
引进资格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要求;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事业心、责任感强;
5.年龄一般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紧缺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6.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现役军人;
(2)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3)属于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4)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届博士研究生须于2026年10月31日前取得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博士或硕士研究生、留学归国博士研究生须于报名时一并提供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证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其他说明:
1.符合应聘条件的各类人才,经考核并同意录用后,可按学校最新引进人才文件规定,享受相应引进待遇。
2.湖州市各类人才补贴以人才引进时湖州市最新颁布的文件为准,补贴申请手续由人才根据湖州市相关文件细则自行办理。
3.学校负责协调安排教授及以上人才或优秀青年博士人才配偶的工作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部门有关政策协助其他层次人才配偶落实工作,协助人才解决子女入学入托。
4.优秀青年博士,对业绩特别突出的,可申请直聘副教授或教授。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入选后可按相应人才类别就高“一人一议”。
5.夫妻双方均为学校引进人才可同时享受相应引进待遇。
6.港澳台地区和外籍优秀博士可采用年薪制聘任,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