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获得下列奖项或表彰之一:获得过世界技能大赛前五名或获得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前三名或全国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或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或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级工匠、省级技能状元等高技能人才称号。
研究方向:
化学工程类
福利待遇:
(一)高技能人才
编制内引进人才的安家费:不超过40万元
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二)低职高聘政策
博士进校后聘用在讲师十级岗,首聘期内可享受讲师九级岗待遇(奖励性绩效部分)。
经学校认定为业绩成果突出的博士、博士后人员,首聘期内可享受副教授七级岗待遇(奖励性绩效部分)。
特别优秀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具体面议。
(三)过渡性住房补贴
引进人员在未入住商品房前,可享受最长不超过两年的租房补贴,标准为1500元/月。
(四)政府类人才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人员,最高可享受21万元政府类人才引进补贴,以及购房公积金3倍贷款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