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资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要求。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留学归国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学校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资格审查。
6.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于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学位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违法行为被限制人身自由或受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4.有违纪违法、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
5.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为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人员;
6.近三年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7.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一)专业大类
水利类,电气、电子及自动化类,能源动力及工程热物理类,机械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土木类,仪表仪器及测试技术类
(二)学历学位
博士研究生
(三)年龄
50周岁及以下
研究方向:
水利类,电气、电子及自动化类,能源动力及工程热物理类,机械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土木类,仪表仪器及测试技术类
福利待遇:
(一)经考核符合学校引进资格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博士),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方式确定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
(二)中级及以下职称(含无职称)博士学位人员,自入职之日起三年内,给予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副高级)待遇,三年后按实际所聘岗位计发工资福利待遇。
(三)入职后可根据学校有关政策申请成立工作室,学校给予经费支持。
(四)符合广西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准购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我校危旧房改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