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招聘对象
国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6.年龄、工作年限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人员,不得报考。
三、岗位条件
(一)岗位职责
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
(四)专业要求
A0402心理学,A1002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A100223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硕士(专业硕士),A0303社会学
(五)年龄
35周岁以下
(六)聘用形式
非事业编制Aˉ类
(七)工作地点
一、根据工作需要,接受分配到清远或广州校区;
二、需入住学生宿舍。
(八)其他要求
要求以下实践经历之一:1.曾担任学校或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团委(或未设立团委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团总支)副部长以上职务;2.曾担任学校或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以上职务(含校社联主席团成员);3.曾担任学生兼职班主任或兼职辅导员(如担任职务表述与“学生兼职班主任”或“兼职辅导员”表述不完全一致,但工作性质一致的亦可);4.曾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团支部书记、班长;5.曾担任高校专职辅导员。
研究方向:
A0402心理学,A1002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A100223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硕士(专业硕士),A0303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