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于人民公安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和人民警察纪律,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公安院校教学、科研、训练等工作要求。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具有高教系列教授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其他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1日。
(五)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及相关规定。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引才对象范围;通过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在省内流动的,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研究方向:
120201会计学
1253会计
福利待遇: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岗位级别的工资福利待遇,服务年限为10年。
3.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享受学校相应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学校住房补贴、安家费根据服务年限按月兑现。按照国家规定,其个人所得税由学校财务处代扣代缴。
4.我校积极协助引进人才申报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漳州市支持引进研究生人才、漳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等人才类型或项目。
5.学校教师职称评聘设有绿色通道,符合引进人才职称评聘办法所规定条件的人才,可申请特别评审正教授、副教授职称。
6.子女可享受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学校设有附属幼儿园、小学、中学,办学声誉好、社会评价高。
7.符合条件者可申请漳州市人才公寓、“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人才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