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治学严谨。
热爱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事业和思想政治工作,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高的教学水平。
符合《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中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政治要求、学历要求、能力要求等。
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教学科研工作岗位要求。
优秀青年博士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业绩条件
各岗位人才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学科领域取得相应层次的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如高水平论文、专著、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咨询报告等)。
二、岗位条件
(一)能力要求
取得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学科领域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或代表性科研成果的博士(后),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
(二)招聘专业
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历史学、政治学、法学等相关专业。
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历史学、政治学、法学等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实行差异化的户口、编制、待遇措施;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提供单身宿舍或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