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6年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
6.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9.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10.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其它条件
学历学位等要求:博士研究生
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
境外学历补充说明: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应聘者原则上符合: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排名前500的大学,或所学专业在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学科排名前100,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以上海软科(ARWU)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THE)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
研究方向:
经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
福利待遇:
1、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福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规定的省级、市级高层次人才,在享受政府给予的有关待遇的基础上,还可根据《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办法》精神,享受学校配套的科研启动经费及安家补贴。
2、根据《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办法》,校级高层次引进人才将分别享受学校配套的科研启动金及安家补贴。
3、在引进人才未购房前,有租房过渡的,可租住学校的人才公寓;过渡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引进人才与学校签订协议后,学校给予解决引进人才来榕面谈的住宿费和交通费,本人、配偶及随迁子女来榕的路费和搬迁费。
4、符合省、市级引进人才条件的,其配偶按照身份或专业对口原则,报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安置。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的义务教育阶段及学龄前随迁子女报市教育部门安排优质学校入学入园。随迁子女入学入园的优惠政策只享受一次。符合学校引进人才条件的,其配偶及随迁子女由学校协助个人妥善安置。引进人才配偶未落实工作单位之前,由学校发给其生活补助费每月1000元,发放年限不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