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4.本科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研究生阶段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5.年龄一般不超过43周岁。
二、学历及科研业绩条件
博士毕业于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世界一流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QS世界排名前500名的海内外知名高校或行业内顶尖高校,到校工作聘任在教学科研岗位。科研业绩须满足以下业绩条件中的1条:
(1)博士(博士后)学习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3篇及以上高水平期刊论文(其中文科CSSCI来源期刊论文及以上,理工科SCI论文及以上或行业内TOP期刊,SCI论文的级别要求由各学院根据学科实际自行确定)。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等。
经学校研究确定的学科发展布局亟需的新工科相关专业博士,博士(博士后)学习期间科研业绩可略低于上述要求。
研究方向:
储能、化工等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1.B类博士:住房补贴30万元,安家费6万元,科研启动金10万元,解决河南省事业编制,享受三年校内待遇,不解决配偶工作。
2.学校根据房源情况提供校内周转房。
3.协助解决子女入托、上学问题。
4.焦作市相关人才待遇
(1)毕业三年内来(留)焦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焦作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每月2000元,发放3年。
(2)可申请认定焦作市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关人才待遇。
说明:校内待遇指引进的人才不具备副高级职称的,可内聘为副教授,按照副教授岗位职责任务考核;已具备副教授(副研究员)资格且在原工作单位已聘任至对应岗位的,可内聘为教授(研究员),按照教授(研究员)岗位职责任务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