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或即将取得博士学位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3.具备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不挂职、不兼职;
4.有相关研究工作经历、有比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其中,申请师资博士后的,近5年内应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2篇(博士毕业于QS排名前200位海外高校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放宽要求);
5.符合《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等文件要求。
6.无
研究方向: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计算机科学等
福利待遇:
(一)师资博士后薪酬待遇
1.师资博士后薪酬待遇主要由以下部分构成:
(1)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约3000元/月),在站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动态调整。
(2)基础绩效:8000元/月。
(3)奖励绩效:达到Ⅰ类出站条件补足到60万元(实际发放的奖励绩效为扣除已发放的基本工资、基础绩效后的差额,下同),最高可达75万元;达到Ⅱ类出站条件补足到50万元,最高可达60万元;达到Ⅲ类出站条件补足到36万元。
(4)学校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基础绩效,出站时按照出站条件发放奖励绩效(在站期间提前达到Ⅰ类出站条件的,可申请预发60%奖励绩效)。
2.基础绩效、奖励绩效按24个月(2年)计发。符合条件且经批准延期出站的,延期期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学校发放基本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延期期间的其他待遇由合作导师(团队)和博士后协商,自行解决。延期出站的博士后出站时,按照达到的出站条件核算发放奖励绩效。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其子女入学、入托的有关事宜,按照学校新进教职工相同程序和待遇办理。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为全职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学校发放的待遇已包含国家和重庆市的各类日常资助,不再重复发放给个人。
3.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产出的科研成果超出出站条件的部分、普通博士后在站期间产出的全部科研成果,符合学校奖励条件的,按学校当期统一标准予以奖励。
4.其他未尽事宜,由重庆工商大学博管办负责解释。
课题组/导师/团队介绍:
团队定位为交叉学科团队,服务“人工智能+”“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可持续发展”等国家战略需求,研究方向包括数字供应链、应急供应链、可持续供应链、末端配送与乡村物流等,采用的研究工具包括数学规划、鲁棒优化、博弈论、多属性决策等方法。本团队现有国家教指委委员、重庆市巴渝学者特聘教授、福建省闽江学者讲座教授、重庆市教指委主任委员、重庆市巴渝学者青年学者、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教书育人奖、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等高层次人才。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省部级及以上纵向课题40余项(国家级9项),在《管理科学学报》《EJOR》《IJPE》等高质量科技期刊上发表/录用A级学术论文60余篇,获得重庆市发展研究奖“一等奖”等省部级科研奖励4项,获得正部级领导批示及应用。获得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重庆市高校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重庆市一流本科课程等多项教育教学奖励和荣誉。深入探索“商工融合”背景下的“教-赛-产-研-创”协同育人培养模式,指导学生获批多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得多篇重庆市优秀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