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任职条件1.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或即将取得博士学位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3.具备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不挂职、不兼职;4.有相关研究工作经历、有比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其中,申请师资博士后的,近5年内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2篇(博士毕业于QS排名前200位海外高校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放宽要求);5.符合<<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等文件要求。(二)招收学科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三)其他要求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团队协作精神;能熟练操作STATA软件等;已经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研究方向: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等
福利待遇:
(一)师资博士后薪酬待遇1.师资博士后薪酬待遇主要由以下部分构成:(1)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约3000元/月),在站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动态调整。(2)基础绩效:8000元/月。(3)奖励绩效:达到I类出站条件补足到60万元(实际发放的奖励绩效为扣除已发放的基本工资、基础绩效后的差额,下同),最高可达75万元;达到类出站条件补足到50万元,最高可达60万元;达到类出站条件补足到36万元。(4)学校按日发放其木工资、其础绩效、出站时按照出站条件发放奖励绩效(在站期间提前达到I类出站条件的,可申请预发60%奖励绩效)。2.基础绩效、奖励绩效按24个月(2年)计发。符合条件且经批准延期出站的,延期期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学校发放基本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延期期间的其他待遇由合作导师(团队)和博士后协商,自行解决。延期出站的博士后出站时,按照达到的出站条件核算发放奖励绩效。(二)普通博士后薪酬待遇普通博士后聘期2年,年薪标准为10万元/年,按月平均发放。经学校批准可延期1年出站,延期期间学校按3000元/月发放生活补助。(三)其他相关说明1.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其子女入学、入托的有关事宜,按照学校新进教职工相同程序和待遇办理。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为全职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学校发放的待遇已包含国家和重庆市的各类日常资助,不再重复发放给个人。3.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产出的科研成果超出出站条件的部分、普通博士后在站期间产出的全部科研成果,符合学校奖励条件的,按学校当期统一标准予以奖励。4.其他未尽事宜,由重庆工商大学博管办负责解释。
课题组/导师/团队介绍:
团队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根本导向,立足“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中国西部(重庆)科学城”“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紧密追踪国家治理与国家审计领域的前沿理论与现实问题,以制度环境与企业行为、宏观政策效应研究、社会责任与环境审计、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大数据审计等为主攻方向,以实践为土壤,以问题为导向,回答国家治理和国家审计领域的“中国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世界之问”,着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要求的审计自主知识体系。同时加强与实务部门协同创新,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努力为国家治理体系优化和国家审计事业发展输送更多高素质人才。本团队拥有骨干老师15人,其中博导5人,国家级、省部级人才12人次,近5年围绕环境会计、环境审计、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等特色领域开展系列研究,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7项(含重点项目1项目)、教育部项目3项,在InternationalReviewofFinancialAnalysis、JournalofBusinessResearch、《经济研究》等权威期刊发文40余篇,研究成果获国家领导人、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10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