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任职条件1.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或即将取得博士学位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3.具备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不挂职、不兼职;4.有相关研究工作经历、有比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其中,申请师资博士后的,近5年内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2篇(博士毕业于QS排名前200位海外高校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放宽要求);5.符合<<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等文件要求。(二)招收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等相关学科(三)其他要求无
研究方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等相关学科
福利待遇:
(一)师资博士后薪酬待遇1.师资博士后薪酬待遇主要由以下部分构成:(1)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约3000元/月),在站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动态调整。(2)基础绩效:8000元/月。(3)奖励绩效:达到I类出站条件补足到60万元(实际发放的奖励绩效为扣除已发放的基本工资、基础绩效后的差额,下同),最高可达75万元;达到类出站条件补足到50万元,最高可达60万元;达到类出站条件补足到36万元。(4)学校按日发放其木工资、其础绩效、出站时按照出站条件发放奖励绩效(在站期间提前达到I类出站条件的,可申请预发60%奖励绩效)。2.基础绩效、奖励绩效按24个月(2年)计发。符合条件且经批准延期出站的,延期期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学校发放基本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延期期间的其他待遇由合作导师(团队)和博士后协商,自行解决。延期出站的博士后出站时,按照达到的出站条件核算发放奖励绩效。(二)普通博士后薪酬待遇普通博士后聘期2年,年薪标准为10万元/年,按月平均发放。经学校批准可延期1年出站,延期期间学校按3000元/月发放生活补助。(三)其他相关说明1.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其子女入学、入托的有关事宜,按照学校新进教职工相同程序和待遇办理。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为全职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学校发放的待遇已包含国家和重庆市的各类日常资助,不再重复发放给个人。3.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产出的科研成果超出出站条件的部分、普通博士后在站期间产出的全部科研成果,符合学校奖励条件的,按学校当期统一标准予以奖励。4.其他未尽事宜,由重庆工商大学博管办负责解释。
课题组/导师/团队介绍:
团队主要从事统计机器学习、最优化理论、深度学习、计算机视觉、生物特征识别领域的理论研究。团队现有成员11人,其中国家级人才1人、省部级人才6人,团队入选重庆市高校创新团队。团队已经在IEEE\ACM汇刊、PR等权威期刊和ICLR、ECCV等人工智能顶级会议发表论文200余篇;主持国家级项目10项,省部级项目30余项;获得重庆市科学技术奖3项、出版专著9部;申请专利30余项,获得授权专利20余项,其中五项专利估值580万元并获得产业投资,投后公司估值近2000万元;团队研究成果已经应用于军工武器、金融支付、公共安防等领域,得到重庆市相关领导的高度评价与肯定,受到中央电视台、重庆电视台、华龙网等多家权威媒体的专访报道。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互联网+”等各类学科竞赛获奖20余项,其中包括指导学生获“挑战杯”全国银奖1项、全国铜奖1项、“互联网+”全国铜奖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