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奉献精神和协作意识。
4.国内高校或研究机构优秀博士及博士后,海外留学归国博士及博士后;本、硕、博专业应一致或相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强发展潜力。
岗位条件
原则上应在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或高层次研究机构工作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或具有“双一流”院校硕士学位的高级职称人员
研究方向:
应用经济学0202、教育学0401、心理学0402、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工商管理学1202、公共管理学1204
福利待遇:
1.安家费: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应用型高级人才根据实际条件确定。
2.购房补贴: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应用型高级人才根据实际条件确定,最高10万元。
3.科研培育费: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应用型高级人才根据实际条件确定,最高10万元。
4.对新引进的A、B类博士,若出成果者,可按学校规定聘岗教授或副教授,享受相应待遇。
5.在省内外同层次及以上本科高校取得高级职称的博士按学校有关规定认定高级职称。
6.A、B类博士享受学位津贴,博士学位津贴每月1150元。
7.依据学校与知名高校联合培养博士后有关协议,符合条件的优秀博士可推荐进入博士后流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落实河南省和学校博士后资助相关待遇。
8.配偶工作:学校根据有岗位、有贡献的学科或学业特别紧缺的A类优秀博士引进时,经学校认定的配偶全日制本科且与专业一致,学校有需求、有条件的可以有条件地予以人事代理方式解决工作。
9.周转房/青年公寓:
(1)属于学校硕士学位授权点重点建设学科及其他紧缺学科的A类博士;到校工作三年之内立项国家基金项目(含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在学校当年有空余房源数量的情况下,经学校研究确认后,提供校内周转房房源一套,本人按照学校定价购买。
(2)学校暂时没有空余房源或有不愿购买的博士,可择优安排租住学校青年公寓。
(3)夫妻二人均为我校新引进的博士,若一方已享受周转房房源,则另一方不再享受周转房房源。
10.郑州市、河南省人才配套有关政策
(1)郑州市政策:在郑工作并经省市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含卓越工程师)首次购房补贴标准:按照购房价格的50%,分别给予不超过3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首次购房补贴。对毕业3年内(海外留学优秀人才毕业6年内)来郑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6个月;国(境)外优秀博士后安家补助提高至30万元。
(2)河南省博士后配套政策:符合条件的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安家费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