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人才条件
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正高级职称,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2.“天府青城计划”天府科技菁英,或天府社科菁英;
3.近5年主持国家级一般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3项;
4.近5年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前2)三等奖(排名第1),或省级哲学社会科学奖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前2)、三等奖(排名第1);
5.近5年获得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2)、一等奖(排名第1);
6.近5年指导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获金奖(排名第1);
7.近5年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综合性美术作品展、音乐比赛、舞蹈比赛获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1)。本人或直接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参加奥运会获得前八名,或全运会获得冠军或亚军。
(三)其它条件
无
研究方向:
0453国际中文教育、0501中国语言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