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
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或技术技能水平。
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证书取得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报名的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学科专业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制定或确定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指导目录。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所有岗位均接受符合条件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通过定向招聘、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等方式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有且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9.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规定不得报名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名并参加应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研究方向:
艺术类(音乐、舞蹈方向)
福利待遇:
1.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纳入教职人员控制数管理,高层次人才首个签约聘期为6年。
2.学校按照人才类别,在服务期内为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发放安家费、学历津贴、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3.具有博士学位尚未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高层次人才,学校给予其享受校内副高级(专业技术七级)职务工资待遇三年。
4.首次来桂工作的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人才,符合自治区“青苗人才”普惠性支持政策的,额外享受自治区配套的待遇。经认定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条件的,还可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5.详细待遇标准按照自治区和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