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引进者于入职前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如同批次计划有效时间内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不予录用。
2.身体健康,能较好履行约定的工作职责。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积极参与我校教学、科研、学科与专业建设及“双一流”建设等实际工作的意愿。
4.学术造诣较高,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已取得显著成绩或有较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的公认,能对我校学科与专业建设起较大促进引领作用。
(二)具体引进类型、条件与待遇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国内外高校取得博士学位,能胜任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具有较强的科研和教学能力。
博士研究生,(运动)生理学、(运动)生物化学、营养学博士,能承担相关专业教学及科研任务
研究方向:
100105医学生理学、100107医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03生理学;040302运动人体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