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成就和知名度,具备担任学科带头人的能力与水平,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2月31日及以 后出生),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主持或参与),或全国教材建设奖二等奖(排名第一),或全国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2)理工类人才近三年主持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并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5篇及以上,成果原创性强、影响力大。人文社科、体育艺术类人才近三年主持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项,并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成果原创性强、影响力大。(3)与上述业绩水平相当的其它专业技术业绩。
研究方向:
体育学类(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人体科学(生物力学方向、运动心理学方向)、运动康复及运动康复学优先)、心理学类(临床认知神经科学、应用心理及应用心理学优先)、生物学类(神经生物学、生理学优先)
福利待遇:
(一)基本待遇
E、F类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衢州市高层次人才福利和学校高层次人才待遇,具体参照衢州市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薪酬待遇:提供稳定且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安家补助、购房补助。科研支持:提供科研支持经费。服务保障:享受衢州市高层次人才待遇,在落户、医疗、出行、旅游等各方面享受优惠政策。(二)其他(1)学校为高层次人才免费提供人才公寓或青年教师公寓,使用期限2年。若遇公寓紧缺,则提供2年的租房补贴,根据相应标准予以报销。(2)学校协助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入学或转学等有关事宜。(3)夫妻双方均属引进对象的,由学校支付的安家补助和租房补贴在享受较高待遇一方的引进政策外,另一方根据引进政策,享受一半的待遇。(4)学校按规定给予应邀来校面试的人才报销一趟来回差旅费用。(5)特殊人才及以整个团队引进的政策待遇,可采取协商的办法研究确定。(6)业绩优秀的F类人才,经研究可享受教授或副教授的奖励性绩效津贴;业绩特别突出的F类人才,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经研究可按E类引进,购房补助、安家补助、科研启动费按E类待遇,薪酬按其所聘岗位等级发放。(7)录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合同,具体参照学校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