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无精神病、传染病及其他影响工作的疾病;
4.学历学位要求:须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与研究生阶段专业一致或相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学历学位要求可适当放宽;
5.专业匹配要求: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方向一致或高度相关;
6.国(境)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认证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研究方向: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方向)、舞蹈表演、美术学(中国画)、美术(中国画)、工艺美术、英语、翻译
福利待遇:
(一)石家庄市人才配套政策
符合石家庄市人才政策认定标准者,可申领“人才绿卡”,享受相应待遇;持有石家庄人才B卡,可申请一次性购房补贴10-30万元或每月租房补贴1500-3000元(具体标准按石家庄市最新政策执行)。
(二)学校人才保障政策
1.劳动合同与社保:与全职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薪酬体系:根据人才层次、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岗位类别以及职务等级,结合学校工资政策,确定薪酬标准。
3.综合福利:享受带薪寒暑假、节日福利、交通补贴、免费班车、教师公寓等。
(三)职业发展支持
学校具有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自主评审权,为教职工提供清晰的职称晋升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