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及技能等条件。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纳入招聘范围。
(四)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或属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的,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一)招聘专业
数学(0701)等
(二)学历学位(职称要求)
博士研究生
(三)岗位等级
专业技术十级
研究方向:
数学(0701)/统计学(0714)/物理学(0702)/天体物理(070401)/科学技术史(0712)/核科学与技术(0827)
福利待遇:
(一)纳入甘肃省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序列,依照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并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工资待遇按甘肃省事业单位工资规定执行。
(二)根据《兰州工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
1.分层次提供有竞争力的安家费;
2.以项目形式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
3.提供不低于2年的租房补贴;
4.享受2年高层次人才津贴;
5.“一人一议”解决博士配偶工作。
(三)学校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陇原人才服务卡”,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版)》,在户籍办理、出入境和居留服务、社保医保办理、税收政策、安家补贴、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就医保障、免收景点门票、机场服务、金融服务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等享受优质待遇与服务。
(四)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见习期满转正定级后,参照副教授津贴一档标准享受校内津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符合条件的定职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五)教学科研支持
1.为每位博士配备“教学和科研提升导师”,规划职业发展路径,一对一提供指导;
2.支持赴高校行业院所访学、课程进修、实践能力锻炼、短期培训等多种形式培养培训,促进能力提升、拓展合作交流渠道;
3.学校全力帮助组建学术创新团队,入职后青年博士可优先申报兰州工业学院“开物”科研团队支持计划、兰州工业学院“启智”人才培养计划资助项目,提供配套资金支持。
4.为每位博士配备校内合作专家,指导申报国家/省级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省级社会科学基金)。
(六)引进博士正式入职报到后,按兰州工业学院差旅费报销标准,凭票据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体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