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博士学历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要求
(一)政治面貌:不限
(二)学历学位要求:博士研究生
(三)专业要求:(A070701)物理海洋学,(A070703)海洋生物学,(A081505)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A0824)船舶与海洋工程
(四)职称等级:
副高以上
(五)年龄:45周岁以下
其他要求:业绩具体要求:1、近三年科研业绩需达到我校杰出人才B类及以上,具体要求见附件《岭南师范学院不同人才类别业绩条件》
研究方向:
(A070701)物理海洋学,(A070703)海洋生物学,(A081505)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A0824)船舶与海洋工程
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后按事业编制引进并计发相应工资待遇。人才引进待遇按《岭南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执行,详见《岭南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标准》(附件4),如下:
(1)领军人才:购房补贴及安家费面议,科研启动费面议;
(2)杰出人才A类:购房补贴及安家费≥140万元,科研启动费≥50万元;
(3)杰出人才B类:购房补贴及安家费≥90万元,科研启动费≥30万元;
(4)青年优才A类:购房补贴及安家费≥50万元,科研启动费≥20万元;
(5)青年优才B类:购房补贴及安家费≥35万元,科研启动费≥15万元;
(6)青年优才C类:购房补贴及安家费≥15万元,科研启动费≥10万元;
(7)其他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及安家费无,科研启动费≥5万元。
说明:
1.“一事一议、一人一策”人才及符合学校学科发展的引进团队等,待遇面议。
2.达到青年优才C类及以上层次的专任教师,可视实际情况享受职称津贴。无副高职称者可享受副教授津贴3年,有副高职称者可享受教授津贴3年。
3.购房补贴及安家费中,购房补贴占70%,安家费占30%。引进人才档案到校报到上岗且办理完入编手续后,学校根据《工作协议书》按60%标准发放安家费及购房补贴,其中购房补贴须提供购房合同、首期付款发票等材料。安家费及购房补贴余款待首个聘期考核合格后再给予发放。
4.科研启动费按学校引进人才基本工作任务和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由科研处进行考核和管理。
5.引进人才可结合自身意愿选择低聘至所认定人才类型以下任一人才类型,按实际聘用人才类型的相应标准发放引进待遇。首个聘期考核结束后,若实际完成的任务达到原认定人才类型的考核要求,可由本人提出申请,补发原认定人才类型与实际聘用人才类型之间待遇的差额部分。
6.新引进专任教师按学校现行岗位聘用办法相关规定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