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师德高尚,学风严谨;
4.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秀博士岗位条件
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35周岁,需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专业方向要求
1.专业名称
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
2.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符合学科发展要求,研究领域与学校学院凝练的学科发展方向一致,能够匹配教学、科研发展需要,为学位点建设和学科发展提供支撑。
四、其他条件要求
熟练掌握操作电镜、单晶衍射仪、XPS、XRD等10种以上大型仪器设备。
研究方向:
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
研究方向符合学科发展要求,研究领域与学校学院凝练的学科发展方向一致,能够匹配教学、科研发展需要,为学位点建设和学科发展提供支撑。
福利待遇: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崂山学者系列人才工程实施办法》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对达到崂山学者系列人才工程三层次以上拟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年薪或协议工资,在安家费(住房)、科研经费、学术团队建设、实验条件配备、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特殊支持。
对第四层次及以下,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人才特岗津贴、安家费、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具体由相关用人部门根据人才引进细则执行。
优秀博士、其他人才按国家、省市及学校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落实待遇。学科发展急需的国家级人才,待遇适当上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