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师德高尚,学风严谨;
4.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
第一层次:两院院士或国(境)外同层次人才。
第二层次:在国内外学术界具有很高的学术地位,具备带领本学科达到国际先进或领先水平的能力,满足《青岛科技大学崂山学者系列人才工程实施办法》第二层次条件。
第三层次: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本学科领域具有突出学术成就,满足《青岛科技大学崂山学者系列人才工程实施办法》第三层次条件。
第四层次: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优秀学术成果和一定学术影响力,有很好的发展潜力,满足《青岛科技大学崂山学者系列人才工程实施办法》第四层次条件。
第五层次: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在所在学科方向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满足《青岛科技大学崂山学者系列人才工程实施办法》第五层次条件。
三、专业方向要求
1.专业名称
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力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2.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符合学科发展要求,研究领域与学校学院凝练的学科发展方向一致,能够匹配教学、科研发展需要,为学位点建设和学科发展提供支撑。
四、其他条件要求
无
研究方向:
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力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研究方向符合学科发展要求,研究领域与学校学院凝练的学科发展方向一致,能够匹配教学、科研发展需要,为学位点建设和学科发展提供支撑。
福利待遇: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崂山学者系列人才工程实施办法》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对达到崂山学者系列人才工程三层次以上拟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年薪或协议工资,在安家费(住房)、科研经费、学术团队建设、实验条件配备、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特殊支持。
对第四层次及以下,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人才特岗津贴、安家费、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具体由相关用人部门根据人才引进细则执行。
优秀博士、其他人才按国家、省市及学校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落实待遇。学科发展急需的国家级人才,待遇适当上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