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师德高尚、品行端正;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以及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与团结协作精神;
4.学历学位要求:博士研究生(特殊说明除外);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外省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1.普通话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2.英语六级及以上水平,能够用英语授课;3.能够胜任教学管理及学生日常管理等工作。
研究方向:
中国语言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