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 高质量完成思政课教学和研究工作;
2. 参与或牵头进行学科平台建设和课程团队建设;
3. 完成学校、院部和教研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专业名称: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中共党史党建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技术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国际关系二级学科专业
其它条件要求:
1.中共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热爱教学、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认可学校的办学理念,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已取得国内外知名大学(院所)教职或相当职位。
4.本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相关专业;
5.能够胜任至少2门思政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业绩突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奖励或教研教改项目者优先。
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心理素质、高尚师德、严谨学风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博士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中级岗位不超过40周岁(1985年4月3日以后出生),副高级岗位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80年4月3日以后出生),正高级岗位人员不超过55周岁(1970年4月3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其他情况: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薪酬待遇按国家、山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