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诚邀有志于从事生物医药、生命科学与生物工程、人工智能、前沿新材料、合成化学以及其他相关交叉领域研究的海外青年英才依托我校申报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顶尖平台·创新沃土:依托“双一流”建设高校,共享张江科学城前沿科研设施与国际交流资源。
优厚支持·后顾无忧:提供极具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及人才公寓保障。
全球视野·广阔未来:将个人理想融入国家战略,引领中医药现代化与国际化浪潮,探索生命科学未知。
期待与您携手,共谱新时代中医药创新篇章
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26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待遇政策:
国家资助
入选后国家资助100-300万元,资助期3年。
单位配套
1.提供优厚的薪酬待遇和完善的服务保障,在国家资助经费基础上,提供配套科研启动经费。符合条件者可同时申请上海市及区县人才计划和津补贴支持。
2.入选者以人才引进方式入校工作,提供编制保障,评聘高级职称,认定博导资格,保障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招生,保障工作空间和科研团队。
3.协助解决落户、子女入学、配偶工作等问题。
申报条件: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6年6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5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同一申报年度一人只能申请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