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优良的师德师风和团结协作精神,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风正派、学术端正、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2.全职博士后年龄原则上在32周岁(含32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博士所学专业符合设站专业要求。
3.师资博士后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包含在内)。
4.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研究方向:
矿业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福利待遇:
1.师资博士后学校提供税前年薪20万元;项目博士后人员按合同约定享受学校和项目团队提供的薪酬待遇。
2.参照学校同类人员享受相关福利待遇(含社会保险、公积金等)。
3.江西省给予全职博士后日常资助,标准为20万元/人或16万元/人,进站时拨付50%,出站时拨付50%。
4.出站后选择留赣工作,且首次与江西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博士后,江西省给予每人15万元资助,每年拨付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