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小于等于45周岁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具备三级公立医院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耳鼻喉科相关工作经历10年及以上。(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相关专业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记载的专业为准,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不要求英语等级水平;海外院校及教育部授权自主设置专业院校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相关由医院组织岗位需求科室专家认定;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8.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年龄≤38周岁指的1987年1月12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指的1980年1月12日及以后出生)9.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但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10.全日制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5.现役军人;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研究方向:
中医(学)类(1005、1057),临床医学类(1002、1051),中西医结合
临床(100602、105709)
福利待遇:
单位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先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