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证书,国(境)外学位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学术品行素养。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原则上博士年龄45周岁及以下,学科带头人男性年龄5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50周岁及以下,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党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因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存在师德师风失范行为或学术不端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高等院校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1.国家相关教指委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等;省级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省级相关教指委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等。
2.近五年有高水平论文、专著,同时需满足以下至少两类成果:
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获奖;主持国家级项目;主持省部级项目。
3.具备硕士点建设经验者优先。
研究方向:
审计学、会计学等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安家费50-70万,一人一议。
科研启动经费30-40万,一人一议。,按照学校科研政策及标准发放科研奖励。提供免费公寓或住房补贴。入职可参评讲师职称,两年后可参评副教授职称。五险一金、免费体检。
优厚过节福利、职业生日福利、团建福利、免费交通车。
提供国内外培训交流机会。
博士人才配偶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与学校需求匹配,学校可为其提供工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