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
(一)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博士学位。
(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个人品行和医德医风,严谨求实、爱岗敬业。
(三)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急需紧缺专业的可适当放宽。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等情形。
研究方向:
医学
福利待遇:
相关待遇
引进的博士人才设定服务期,最低服务年限需在我院服务五年。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经济待遇
1.工资。正式聘用后,工资按国家政策正常发放基本工资、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及福利待遇。
2.安家补助。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30-80万的安家补助。
3.岗位激励金。医院可视情况给予不高于5万元/年的岗位激励金,任职满1年考核合格后发放,最多发放5年。
4.科研启动经费。支持引进博士人才开展课题研究,按博士工作站经费管理办法,为每个获批设立的博士工作站、博士工作室分别提供每年15万元、5万元的专项配套经费。
(二)保障服务待遇
1.符合本方案引进的博士人才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2.按照相关规定协调解决子女入学、家属就业安置等问题。
3.可优先租住人才公寓。
4.优推优选。同等条件下引进博士优先提拔担任中层干部和党组织负责人,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优先纳入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和后备人选、“天府青城计划”医疗卫生领军人才等项目推荐人选。
5.根据实际情况可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