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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聘网-职位详情页,音乐与演艺学院专任教师(领军人才(A1))

音乐与演艺学院专任教师(领军人才(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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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图标 达州
工作经验图标 经验不限
教育经历图标 博士
职位描述
艺术学理论
音乐与舞蹈学
戏剧与影视学
美术学
设计学
数学
物理学
化学
生物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地理学
天文学
力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信息与通信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软件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
社会学
任职要求: (一)岗位要求 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获得者(原优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项目获得者;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排名第1);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类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类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普及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其他国内外相当层次人才。 (二)其它要求 招聘对象:2026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 学历学位要求:博士研究生 年龄要求:顶尖人才(A0)和领军人才(A1)一般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拔尖人才(A2)不超过55周岁(1971年2月4日及以后出生);骨干人才(B)不超过50周岁(1976年2月4日及以后出生);后备人才(C)不超过45周岁(1981年2月4日及以后出生)。 专业条件要求:专业不限 研究方向: 专业不限 福利待遇: 1.学校根据招聘工作人员受聘岗位发放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政策性津补贴,绩效工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博士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相关引进待遇按照《四川文理学院塔石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川文理委[2026]7号)分类标准执行。 3.后备人才(C)及以上人才可协助解决配偶工作,除组织调动外,通过人才引进安置配偶工作的须坚持“同进同出”原则。
发布时间:2026.03.31
工作地点
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
四川文理学院音乐与演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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