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身心健康,学风端正。
(二)取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国内博士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博士学历证和学位证,国外博士毕业生应通过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四)原则上进站前至少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1篇国际高水平原创性论著文章,鼓励海(境)外优秀博士入站。
研究方向:
临床医学、基础医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免疫学、遗传学、病原生物学等)、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发育生物学等)、生物材料与组织生物学、基因工程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与通讯工程、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医学及相关专业等。
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
特别资助类博士后,医院发放薪酬不低于50万元/人/年(税前,包括生活补贴、工资、奖励性绩效、五险一金等全部待遇),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
重点资助类博士后,医院发放薪酬不低于40万元/人/年(税前,包括生活补贴、工资、奖励性绩效、五险一金等全部待遇),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
项目资助类博士后,医院发放薪酬不低于25万元/人/年(税前,包括生活补贴、工资、奖励性绩效、五险一金等全部待遇),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
所有类别博士后在站时先按照基础年薪25万元/人/年(税前,包括生活补贴、工资、奖励性绩效、五险一金等全部福利待遇)发放,共2年。出站时根据在站业绩完成及考核情况对应相应档次,补发剩余奖励性绩效。
(二)科研待遇:享受医院在职职工同等科研平台使用权利。科研经费方面,给予每年5万元科研启动资金,共资助2年。
(三)生活待遇:博士后参照我院职工管理,享有在职职工同等健康体检、过节福利待遇。符合条件的博士后人员可协助申请济南市博士后生活补贴,5000元/月,共24个月。出站后符合条件人员可申请济南市博士后留济补贴最高给予20万元。
(四)延期待遇:延期最多12个月,延期期间年薪按照15万元/年(税前,包括生活补贴、工资、奖励性绩效、五险一金等全部待遇)。
(五)其他待遇:
1.在站期间按上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在站期间医院协助申请博士后公寓;
3.在站期间可以参加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等人才项目申报;
4.可同时享受山东省、济南市相应的人才支持鼓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