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相关专业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应聘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5.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并经用人部门(学院)学术委员会研究确定,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8.应聘教学科研岗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8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或博士后经历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应聘艺术设计学院岗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可相应放宽5岁;具有省部级(含)以上人才称号或紧缺岗位的高层次人才经学校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应聘教学科研岗博士研究生具有海外高校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国际企业、机构中的相当水平职务参照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政策执行;应聘教学科研岗博士研究生享受博士后年龄政策的应聘人员需要在入职我校前出站。应聘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6年3月27日。“不超过38周岁”是指1987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9.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10.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11.满足招聘计划中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12.应聘人员属于2026届高校应届毕业生的(2025、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且不晚于本方案应聘条件所规定的最晚取得时间。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