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立德树人、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履行高校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的能力,符合我校学科发展需要,身心健康;
3、符合《高等教育法》中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具有活跃的创新思维、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突出的发展潜力,取得高水平、创新性的专业成就,具有入选省级人才计划潜力的青年学者或相当水平的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及以上职称且近5年具有显著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优秀人才,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4年)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中对学术骨干的要求,同时符合各二级学院学科建设发展的相关要求。研究方向明确,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工作能力和较好的工作积累,发展潜力大。需具备在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学习或教学科研工作的学术经历,且在顶尖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或获得公认的科研成果等基本条件。
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岗位年龄时间按照2026年1月1日计算(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学院招聘学科专业果树学、蔬菜学、花卉学、设施园艺学、植物营养学、植物保护学、作物栽培学、作物遗传与育种学、发酵工程、基因工程、酶工程、细胞工程、环境生物工程、生物制药、基因编辑、微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学、智慧农业
研究方向:
果树学、蔬菜学、花卉学、设施园艺学、植物营养学、植物保护学、作物栽培学、作物遗传与育种学、发酵工程、基因工程、酶工程、细胞工程、环境生物工程、生物制药、基因编辑、微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学、智慧农业
福利待遇:
如符合学校入编条件的可直接给予事业编制;入职前为非事业编制的,入职后若取得的业绩条件达到学校入编条件的可申请入事业编制。
入编岗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非事业编待遇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科研经费
根据预期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学校安排适当的实验场地,提供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使用。
(四)安家购房补贴
入职后可按照当时施行的佛山市相关人才政策要求申领安家补贴或购房补贴,如遇政策调整,则按佛山市最新文件规定执行。佛山市扶持资金最低20万,最高1000万(包括安家补贴、购房补贴等)。但如果境内人才档案未调入或者已经享受佛山市人才安居待遇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五)住房保障
学校优先提供保障住房。
(六)配套服务
协助办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或佛山市“优粤人才卡”,享受广东省及佛山市提供的人才一站式配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