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
(四)符合具体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均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的2026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引进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91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对急需紧缺专业或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学籍的;
3.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因违法违纪违规正被调查处理的;
4.在校期间有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在以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8.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9.已经被录(聘)用为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
10.聘用后构成回避情形的;
11.其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1.所须资格条件:
(1)须取得国家级医师资格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本科与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须签订至少8年服务协议。
研究方向:
生物医学工程(1072)、
放射医学(100106)、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077804/100104)
福利待遇:
(1)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2)同时可按照《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急需紧缺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办法》给予安家费15万元,奖励费10万元,科研启动费10万元。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配套政策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问题。在我省未享受政府提供住房且用人单位暂时不能解决住房的,可申请入住由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提供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