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心条件(须符合我校教师入职体检要求);
5.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后、具有高级职称或其他符合学校发展紧缺需要的,经学校评估,条件优异的年龄可放宽。
(二)专业及要求
根据个人学习工作经历、高水平代表性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估,分为A、B、C、D四类,具体认定标准详询应聘学院。
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0813建筑学0833城乡规划0814土木工程(岩土工程、市政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土木工程材料等)0859土木水利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01力学类
研究方向:
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0813建筑学0833城乡规划0814土木工程(岩土工程、市政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土木工程材料等)0859土木水利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01力学类
福利待遇:
1.安家费和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
与学校签订服务期协议后,按照评估确定的等次分三年发放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到校后根据研究方向可申报校内博士专项科研启动经费,经学校审批后,可给予科研启动费支持(按照校内考核办法执行)。
A类人才
科研启动经费:工科/实验性理科30万元,文科/非实验性理科20万元;购房补贴40万元;安家费40万元。
B类人才
科研启动经费:工科/实验性理科20万元,文科/非实验性理科10万元;购房补贴30万元;安家费20万元。
C类人才
科研启动经费:工科/实验性理科15万元,文科/非实验性理科10万元;购房补贴20万元;安家费20万元。
D类人才
科研启动经费:工科/实验性理科10万元,文科/非实验性理科5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安家费20万元。
2.入职两年内学校提供租房补贴1200元/月(按照校内相应发放办法执行)。
3.博士津贴:4000元/月(按照校内考核办法执行)。
4.五年内享受校内副教授奖励性绩效工资。
5.聘任导师。来校工作时达到A类博士条件,符合学校硕士生导师要求的,可直接聘为硕士生导师。
6.职称评审。根据河南省有关文件,对35周岁及以下博士申报正高级职称、30周岁以下博士申报副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评审通过的纳入特设岗位管理,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
7.配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位)的,可以人事代理形式安排在我校工作。
8.博士服务期为八年。需要安排配偶工作的博士服务期延长为十二年。
9.帮助解决子女入学(小学、初中)问题。
10.到校报到后,报销应聘往返路费。
11.来校工作后,根据《南阳师范学院“卧龙特聘教授”“卧龙学者”管理办法》,业绩满足我校选拔条件的,可聘为卧龙学者、卧龙特聘教授,聘期内享受相应等级的经费支持以及服务保障待遇。
12.来校工作后,根据南阳市相关政策,协助符合条件人员申请南阳市引进人才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