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任职要求:
具有良好的教育经历、较好的教学科研基础和良好的发展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特别优秀或急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A类: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突出的业绩成果,具有突出的科研水平和学术发展潜力。
B类: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较高的业绩成果,具有较强的科研水平和学术发展潜力。
C类: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优秀的学术成果,具有优秀的发展潜力。
D类: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良好的学术成果,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专业背景要求:
研究方向:
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
福利待遇:
一、
1、A类博士:安家费100万元,实验学科科研启动经费50万元、非实验学科20万元;可直接聘为校聘教授。
2、B类博士:安家费60万元,实验学科科研启动经费30万元、非实验学科15万元;可直接聘为校聘副教授。
3、C类博士:安家费40万元,实验学科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非实验学科10万元。
4、D类博士:无年薪标注,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与C类博士一致(实验学科20万元、非实验学科10万元)。
备注:1.A类博士(后)可直接聘为校聘教授,B类博士(后)可直接聘为校聘副教授。2.未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新进博士,岗位绩效工资按副教授(教师七级)岗位标准核发,期限为三年。3.配偶工作按照滨州市相关政策解决。
特别说明:●学校急需的特殊、紧缺人才,根据实际情况,待遇“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上述待遇均为税前金额,具体待遇以当年招聘信息为准。
●依照地方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可连续三年享受滨州市生活补贴5000元/月(“双一流”建设学科、TOP200高校为7500元/月)。
●引进人才符合相关人才政策规定的,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二、
(一)全职引进人员均为事业编制。
(二)引进人才配偶符合山东省人事调配政策的,按政策解决;属滨州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滨州市原则上对口安置。
(三)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就读滨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校协调滨州市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统筹安排;就读山东航空学院附属小学,不受学区限制。
(四)引进人才可根据滨州市政策拎包免费租住人才公寓,也可入住学校周转房。
(五)引进人才在滨州市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
(六)符合各级人才工程入选条件的,学校将积极引荐,推荐成功后同时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
(七)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的,享受相应免费健康查体等医疗保障待遇。
(八)安排博士办公室,配备必要办公设备;在科学研究、重大科研项目申报、创新团队组建、科技成果转化所需的设备购置和科研用房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