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直聘教授(研究员)须具有较高学术水平,通过学校组织的学术评价,达到我校专业技术四级岗水平;准聘教授(研究员)须通过基层单位学术评价及学校认定,具体条件可咨询相关学院或人力资源部;准聘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不超过55周岁),全职到校工作
专业背景要求:
沉积学(碳酸盐岩、生物礁等方向)、沉积与储层地质学、构造地质学(储层地质力学、油气田构造地质学)、地球化学(环境地质方向)、煤岩学
研究方向:
沉积学(碳酸盐岩、生物礁等方向)、沉积与储层地质学、构造地质学(储层地质力学、油气田构造地质学)、地球化学(环境地质方向)、煤岩学
福利待遇:
薪金年收入30-35万元人民币;学校提供住房补贴45万元人民币,科研平台建设经费35万元人民币(文管类30万元人民币);学龄子女可就读附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