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行及职业道德,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视力、听力正常(以体检报告为准),具备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5)失信被执行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任职基本要求
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高校二级院系管理经验,博士、正高职称,且须满足以下12项条件中至少3项:
1.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等奖励或荣誉;
2.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或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负责人;
3.国家级教学成果或科研奖、省级教学或科研成果特等奖的获得者;
4.省级(及以上)专业教学资源库,或在线开放课程主持人;
5.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著);
6.国家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金奖指导教师,或省级(及以上)教学能力比赛金奖获得者;
7.省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平台负责人;
8.省级(及以上)教改、社科、自然重点课题主持人;
9.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其他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获得者;
10.省级(及以上)首席技师、技术能手、行业领军人物:
11.省级(及以上)全国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市域产教融合联合体负责人;
12.省级(及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的科技负责人、省级高校产业教授。
注: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等杰出人才,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实行“一人一议、特事特办”。
研究方向:
食品、智能制造、康养、艺术传媒、管理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