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政治素质过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勤勉尽责、品行端正、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清正廉洁。
(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要求。
(三)具有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背景,学术造诣深厚,在相关研究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具有卓越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具有省部级科研平台管理经验。
(四)属于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选;或者现(曾)任国内知名高校科研平台负责人。
(五)年龄不超过55周岁,条件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六)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聘任期间能全职在岗工作。
研究方向:
1、全面负责实验室/中心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包括科研、教学、人才、设备、经费、安全等各方面工作;2、制定并组织实施实验室/中心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规章制度,确保实验室高效规范运行;3、组织科研项目申报与实施,积极争取国家级、省部级及横向科研项目,推动高水平科技成果产出;4、负责科研团队建设与人才培养,包括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青年骨干成长、开展人员培训与考核;5、统筹实验室/中心资源管理,包括仪器设备购置、维护、使用效率提升,以及经费预算与使用审批;6、推动开放共享与对外合作,组织学术交流、技术合作、社会服务,提升实验室影响力;7、保障实验室/中心安全、卫生与合规运行,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定期排查隐患;8、定期向学术委员会和主管部门汇报工作,配合年度考核、评估与检查。
福利待遇:
(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上级部门政策或文件规定可享受相关待遇的,学校积极申报,帮助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二)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享受上级相关待遇的同时,享受学校提供的待遇和保障。(见下表)
人才类别
年收入(税前)
安家费
科研启动经费
备注
A类
面议
200万
根据学科特点
按需商议
安家费分三年发放,第一年发放50%,第二年发放30%,第三年发放20%。
B类
80-100万
120-150万
C类
60-80万
80-100万
(三)按需享受学校提供实验办公场地、协助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