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除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
4.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研究生阶段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5.具备岗位所需的扎实专业知识和技能,身心健康,能胜任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6.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7.毕业院校不在教育部发布的预警高校名单之列,且已取得相应博士学历学位(境外学历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研究方向:
近五年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或近五年完成(限前5名)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以第一作者发表SCI/SSCI二区或CSSCI论文2篇
福利待遇:
年薪:16-21万元(含绩效,税前)
安家费:15万元
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10万元,人文社科类5万元
博士人才待遇实行“一人一议”,并享受以下基础待遇:
1.入职后内聘为副教授,享受正教授岗位工资。
2.发放博士学位津贴。
3.根据科研成果享受项目立项奖、论文奖、知识产权奖及著作奖等个人奖励,具体标准按学校科研奖励办法执行。
4.享受绩效奖金、全勤奖、寒暑假、带薪年假及法定节假日。
5.免费提供校内精装修周转住房一套。
6.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安排及子女入学事宜。
7.按新乡市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8.纳入学校高层次人才培育计划,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部级人才项目。
9.享有节日福利、定期健康体检、工作餐补贴及工会关怀(含生日、婚育慰问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