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招聘对象的户籍不限,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研究方向:
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测绘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电子信息等一级学科专业(领域)
福利待遇:
(一)公示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本单位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二)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全部实行聘用制,聘用管理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及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经本单位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另行享受相应待遇,依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