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
(二)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教育及相关专业;
3.精通古典舞、民族舞或现代舞等至少一类舞蹈教学体系;
4.具有舞蹈编创能力、舞台实践经验或高校教学经历者优先。
研究方向: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教育及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