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
(二)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
3.能从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
4.有大数据分析相关项目经历,或有软考工程师证书者优先。
研究方向: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