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师德师风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职业能力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同时符合应聘岗位的条件要求。
研究方向: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经济法学(财税法、竞争法、金融法等)、民商法学(商法、劳动法等)、法理学、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师资(科研)博士后: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刑法学,涉外法治、行政法治、民商事法治、刑事法治、卫生健康法治等
福利待遇:
薪酬福利
学校积极打造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模式和可预期的薪酬增长机制,供多样化的社会保障及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竞争力的货币化薪酬:
基本薪酬--根据学校聘用岗位,由学校提供相应档次的年薪或者月薪;
人才津贴一-获得人才计划,由学校提供相应档次的人才津贴;
教学绩效一-个人根据承担的教学工作量,由各教学单位按规定发放相应绩效奖励;研究绩效一-个人根据承担的教研项目、科研项目,由学校按规定发放相应绩效奖励;
单位绩效--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根据学校聘用岗位,结合应聘人员业绩成果,由学校给予相应档次的安家费;3.根据学校聘用岗位,结合应聘人员业绩成果,由学校给予相应档次的科研启动经费;
4.按规定提供过渡房或者租房补贴;
5.提供子女入读广外幼儿园、附属中小学等优质教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