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中科院大类分区2区TOP论文1篇及以上。(以上均要求论文分区以见刊当年分区为准)
2.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
3.学院认定与上述条件相当的人员
研究方向:
1005中医学、1008中药学
福利待遇: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