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岗位代码“B07-26-17至B07-26-35”的招聘岗位,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6年7月31日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可暂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开具的留学人员学生证明(证明需包含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等报名应聘。
(二)应聘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包括:
1.一般不超过规定的“年龄上限”。由于招聘计划实施周期较长,有关年龄计算办法从简。例如,上限为38周岁的,指凡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视为符合条件;其他以此类推;
2.不低于明确的“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条件标准;
3.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4.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5.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须提供劳动合同及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
6.岗位条件栏目内容中的“/”指要求同时具备的条件,如“研究生/硕士”表示要求同时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的硕士学位,而非其一即可。标注有“*”符号的,表明该项内容为弹性条件,一般结合该岗位“其他条件及备注”中相应要求审核资格条件。
研究方向:
艺术学(13)
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