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外优青:
100-300万,学校提供总额科研经费不低于1:1匹配,提供额外10万/年津贴、200-300万安家购房费。
申请人条件:
1.遵守法规与道德要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年龄要求: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含)以后。
3.学历要求: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要求: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
5.海外工作经历要求: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6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
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学术成果与潜力要求: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回国工作要求: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5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配套制度及保障:
1.所有高层次引进人才学校均提供事业编制
2.学校尊重高层次人才的个性特点,根据其特长、兴趣和专业方向,合理安排工作岗位
3.实施教授互聘制度
4.安家费和住房补贴一次性到位
5.科研启动费一次性到位,不设劳务费比例,增加科研经费自主权
6.给予科研助理补贴费用
7.提供校内人才公寓过渡住房,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和配偶工作
8.学校代办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9.享受学校附属医院提供的三级甲等医院就医绿色通道及全方位医疗保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