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等目录执行;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7.满足招聘计划中要求的其他条件,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须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9.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10.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内容与所需专业内容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11.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实施2026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12.未特别注明年龄要求的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8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年龄不超过53周岁,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的正高级职称者年龄不超过58周岁。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6年2月3日。例如:“不超过38周岁”是指1987年2月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