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符合引才岗位年龄要求,博士:自然科学类35周岁以下,人文社科类37周岁以下;博士后:自然科学类38周岁以下,人文社科类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后)须在4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的博士(后)须在45周岁以下。
2.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所有博士(后)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及研究方向须符合我校人才招聘计划要求,并在各学习阶段的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
卓越博士后(B类):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完成博士后研究,出站成果达到本学科较高水平;所学专业属学校急需紧缺,科研方向聚焦学科前沿,具备独立开展高水平科研项目的能力。
研究方向:
中共党史党建
福利待遇:
(三)待遇
(1)引进待遇: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经学校综合评议后,提供具有一定竞争性的薪酬待遇。
(2)可妥善解决学龄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学事宜。
(3)按陕西省相关政策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对象及待遇
(一)国内外顶尖人才
1.招聘对象: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等,对学科发展有突出影响,在自然科学领域或人文社会科学取得创造性成果、做出显著贡献的国内外顶尖人才,且研究成果对学科建设具有推动作用。
2.待遇:
(1)聘期内,学校无偿提供一套面积为200㎡的住房,如若购房可给予购房补贴。
(2)待遇从优,“一人一议”。
(二)学科领军人才
1.招聘对象:“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等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国家级人才。
2.待遇:
(1)聘期内,学校无偿提供一套面积为160~190㎡的住房,如若购房可给予购房补贴。
(2)学校提供具有一定竞争性的安家费、科研启动费。
(3)薪酬执行年薪制,采取“一人一议”。
(三)学科带头人
1.招聘对象: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B类),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国家级人才等。
2.待遇:
(1)聘期内,学校无偿提供一套面积不低于130~160㎡的住房,如若购房可以享受购房补贴。
(2)学校提供具有一定竞争性的安家费、科研启动费。
(3)薪酬执行年薪制,采取“一人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