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港澳台地区人员应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外籍人员应对华友好,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干预中国内部事务。
(二)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申请从事第二站及以上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获博士学位的年限不受限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三)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创新研究潜力,申请到我院流动站从事全职或在职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成果业绩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含导师一作,本款下述有关各项均同)在我校认定的人文社会科学类二类期刊上发表高质量学术成果1篇及以上(含理论文章认定、智库成果认定,本款下述有关各项均同)。
2.以第一作者在我校认可的人文社会科学类核心期刊上发表高质量学术成果2篇及以上。
3.在我校认可的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出版15万字以上的高水平学术专(译)著1部。
4.获我校认可的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两名、三等奖第一名。
5.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身份(排名前3位)参加过重大研究课题,已取得重要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6.因重大研究项目或学科建设需要,经流动站专家指导小组评议,认定为优秀的博士毕业生。
研究方向:
网络文化研究
福利待遇:
(一)全职博士后,学校提供博士后日常经费不少于20万元/年,资助期2年,其中,日常生活费用占80%,日常公用经费占20%。在职博士后由学校提供日常公用经费2万元/年,资助期2年。全职博士后另根据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情况发放奖励津贴。
(二)社会保险、住房保障、职称评审、户口管理、子女就学、配偶工作、留校工作等待遇按湘潭大学统一规定执行。